2015级自考准考证领取时间:4月16-17号,领取地点为考生照相的地方
考试注意事项:
参加考试需要携带的物品有:
1、身份证(极其重要,未携带身份证不得参加考试)。
2、准考证(新生到采集信息的自考办领取,老生若有遗失请在4月16-17号到市自考办补办临时准考证)。
3、座位通知单(以上三证缺一不可)
4、必要的文具:蓝黑色签字笔、2B铅笔、橡皮、部分科目需要携带直尺、非数学类科目可以使用不带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。
在考试中不可带入考场的物品有:
1、手机、对讲机等通讯工具。
2、课本、笔记、练习册(卷)等复习材料。
3、小抄、便条贴、电子化作弊工具等考试违纪用品。
4、其他与考试无关或影响考场秩序的物品。